根据《海宁市公安局7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于7月24日组织开展海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2年7月24日(星期日)9∶00-11∶30。
二、笔试地点
海宁市委党校(康乐路155号)。
三、笔试对象
报考海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且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132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有关事项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
2.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水笔。
3.开考后30分钟未进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试时,严禁携带考试资料,严禁使用手机、手环等电子通讯设备,随身携带的手机关闭或置于无声状态,与其他考试资料等物品交由考务人员统一保管。
5.考试必须遵守考场纪律,杜绝作弊行为,考试期间,严禁在考场内喧哗交流、做手势、传递物品等疑似作弊或者影响他人考试等行为,若有舞弊行为一经发现作零分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6.考生须在8∶00前到达考试地点(海宁市委党校)领取笔试准考证,为保证检录顺畅,尽量提早报到。考生报到时请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绿码,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和查验行程码。
7.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报到时需出示本人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纸质版或电子版,否则不得进入考点。考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黄码、红码、隔离、行程码非绿码等异常情况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不得参与此次笔试。
海 宁 市 公 安 局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2日
Copyright C 2007-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嘉睿人力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201526 浙ICP备16032054号-1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07号
地址:地址: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 EMAIL:zghnrc@126.com
ICP经营许可证:浙B2-20201526 人力资源证: 330481202002280002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