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由海宁市实业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海宁市图书馆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图书馆基础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可适应晚班,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与人沟通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
2、海宁市户籍,18周岁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3日下午4: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联系方式:87261122/18967335161(微信同步)
四、招聘办法
1.报名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应聘的。
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填写《海宁市实业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派遣员工招聘报名表》。
2.招聘方式。从初审合格简历中,筛选后直接面试。面试时,请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最高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等原件(用于校验)及其复印件(用于留存)。在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情况下,岗位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3.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即予以淘汰。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录用派遣。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与海宁市实业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定向劳动合同,以派遣方式进入工作岗位,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实业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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