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市直属国资公司,主要承担全市新建和改建公路、水路、轨道交通项目以及全市国有绿化资产投资建设及相关产业的开发、经营和管理。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务工作者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党务工作者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力。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管理、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详见岗位条件。
4.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31日后出生);
4.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纪党规,具有两年及以上党务工作经验。
三、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后年薪12万元起(具体按照交投集团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25日16:00。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同时提供近期一寸电子照片一张。报考人员需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25日16:00。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各岗位通过资格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同期招聘计划内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二)笔试
本次笔试由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海宁市实业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确认人数低于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当同一岗位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大于等于3:1时,采用第一轮笔试、第二轮面试、第三轮面谈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及专业能力。笔试合格分数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不足3:1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后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1.面试前由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进入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6)党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7)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2.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面试工作由海宁市实业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注重对应聘者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考察了解。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谈环节。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在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情况下,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2比例确定面谈人员。
(四)面谈
面谈开始24小时前,若取得面谈资格的人员确认放弃的,将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谈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当面谈分数相同时,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高者优先,若综合成绩也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笔试、面试和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体检、考察
在面谈成绩不低于60分的情况下,按应聘人员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以1∶1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对象须按要求至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为准。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可且仅可申请一次复检,复检仍不合格者即予以淘汰。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由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用人单位视情决定是否在面谈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递补。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与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四)联系电话:0573-87273186;
监督电话:0573-87273181。
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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