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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复审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来源:海宁市人才网 时间:2023-06-07 作者:海宁市人才网 浏览量:

2023年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揭晓,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所报考岗位的排名。

根据《2023年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各招聘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入围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6月14日(周9:00--15:00(中午不休息)。

地点: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底楼)。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要求

请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23年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回避关系报告表》(见附件2)于资格复审当天交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簿(海宁生源可凭户口簿中本人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迁往高校的户口页确定;户籍不限的可不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护照

2.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专设招聘岗位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关、身份相关的证件(证明)等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考生如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需随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凭本人身份证及资格复审通过材料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截止到20236月12日上午9时),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236月17日在海宁市内举行,面试报到时间、地点等具体内容详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中共海宁市委党校教师岗位1、教师岗位2的面试分试讲和面谈两部分,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定于20236月18日在海宁市内举行,面试报到时间、地点等具体内容详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海宁市传媒中心融媒体采编1、融媒体采编2的面试工作(专业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定于20236月18日在海宁市内举行,面试报到时间、地点等具体内容详见《面试通知书》。

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便于招聘单位能及时联系考生。咨询电话:0573-892328980573-87288846

附件1:2023年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023年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回避关系报告表.xls

附件3:2023年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流程图.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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