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宁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对象公示(五)
根据《2023年嘉兴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经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审核,拟录用董凯华等同志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对象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反映(电话:0573-87287861、87288873)。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用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5日。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1号楼710室。
2023年海宁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对象(五).xls
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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