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由海宁市实业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海宁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基层执法中队执法辅助人员(2名)
(工作地点:许村、黄湾)
二、招聘条件
1.35周岁以下,男性
2.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户籍不限,海宁市内户籍优先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环保相关工作,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6日下午4: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联系方式:87261122/18967335161(微信同步)
四、招聘办法
1.报名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应聘的。
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填写《海宁市实业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派遣员工招聘报名表》。
2.招聘方式。从初审合格简历中,筛选后直接面试。面试时,请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最高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等原件(用于校验)及其复印件(用于留存)。在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情况下,岗位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3.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即予以淘汰。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录用派遣。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与海宁市实业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定向劳动合同,以派遣方式进入工作岗位,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实业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9日
Copyright C 2007-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嘉睿人力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201526 浙ICP备16032054号-1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07号
地址:地址: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 EMAIL:zghnrc@126.com
ICP经营许可证:浙B2-20201526 人力资源证: 330481202002280002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