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重点企业人才
贡献奖励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落实我市有关人才政策,全力打造长三角人才生态最优市,决定开展2023年重点企业人才贡献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1.本次奖励申报以《关于建设长三角人才生态最优市的若干意见》(海委发〔2020〕18号)及《海宁市重点企业人才贡献奖励实施办法》(海人社〔2020〕35号)等文件为依据,请企业规范申报(以上政策详见海宁市人才网人才政策栏目)。
2.人才奖励政策按同类就高享受,不重复享受。
二、申报项目
重点企业人才贡献奖励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1.项目实行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https://service.jxrsrc.com:8081/#/),定位至海宁后选择法人登录进入引才育才激励模块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7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2.市人力社保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兑现奖励资金。
3.申请人才奖励的企业和个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各项补贴和奖励资金的企业和当事人纳入征信档案,依照有关规定追缴奖励补助资金,企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个人终身取消享受资格。
四、其他事项
1.请各镇(街道、平台)务必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协助符合要求的企业按时申报。
2.平台操作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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