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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

来源: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时间:2024-01-22 作者: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浏览量:

为满足海宁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工作的需求,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3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爱岗敬业,具有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六)能吃苦耐劳,作风朴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七)报名年龄:通信员岗位为18至24周岁;驾驶员岗位为18至35周岁。

(八)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社会人员;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

3.具有一年以上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需提供原支队政治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主要包含在职经历与工作表现)

二、招录岗位

(一)通信员岗位:2名。通信员岗位职责:

1.掌握警情、灾情、要情、舆情等各类信息处理程序、信息报送要求及信息系统操作方法,做好各类信息的核对、整理、归档工作。

2.做好警情和灾情信息的采集、接收、报送和分转,上级批示、指示、命令及队伍报告、举报信息等接收、分转,以及舆情信息监测、登记、分转工作。

3.掌握灾害和安保勤务动态情况,协助做好统计、分析、研判和预警预报工作。

4.落实警情跟踪机制,做好警情信息采集工作,及时推送指令指示、灾害特点、处置要点、安全提示、应急预案等辅助决策信息,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和灭火救援行动信息。

5.遂行出动期间,掌握力量调动、灭火救援行动、灾害现场变化等情况和单位、人员受灾情况,记录指挥员、各级领导指令指示和阶段性战斗成果,留存影像资料,做好现场信息采集报送工作。

6.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任务。岗位要求:专业不限,具备一定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

(二)驾驶员岗位:1名。驾驶员岗位职责:

1.加强理论学习,刻苦钻研本职业务,提高驾驶技术,熟练掌握消防车辆及其消防泵的操作方法。

2.熟悉辖区交通道路情况、消防水源的种类、位置及取水方法和消防重点单位的有关情况。

3.会排除一般车辆故障和维护保养消防车,每日试车,每周进行试水、试泵。出车归队后,及时补充车辆油、水、电、气、灭火剂,确保车辆完整好用,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4.听到出动信号迅速规范着装,发动车辆,做好出动准备,保证往返途中行驶安全。

5.正确使用警灯、警报、车载通信联络方式,熟练掌握车辆构造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

6.加强交通法规学习,遵守交通规则、行车纪律,预防事故案件的发生。

7.特种车辆驾驶员熟悉特种车辆工作环境、注意事项,掌握各项应急措施和规避风险的方法。

8.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任务。

三、工作地点

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海州东路119号)

四、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学历津贴、职务津贴、职级津贴、社保、住房公积金及伙食等构成,具体待遇面议(岗位职级对应不同岗位薪资待遇。已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文员或消防救援队伍退役人员,经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实际工作年限直接套改相应等级;有相关工作经历可视情作为本单位同岗位工作经历);

(二)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享受国家消防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四)在试用期满后,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五)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及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晚上需住宿营区内集体宿舍),根据用工单位执勤情况统一安排,每月休假不少于8天,部分岗位根据岗位实际安排作息。假期分为轮休假、年假、病假、婚假、产假、事假等,具体假期标准以用工单位规定为准(合同制队员实行分散和集中休假相结合的制度,路途较远的合同制消防员可每季度或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休假,单次休假天数不得超过30天,对因工作原因未休完假期予以补休或补助)。

五、劳动合同

试用期为60天,期间开展参加岗前培训和岗位工作实操,试用期工资按照基本工资发放,工作服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同时购买意外保险。

应聘者笔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等均符合条件的,由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2024年2月22日截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络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

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将逐一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测试。

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集体户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首页原件的可携带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退伍军人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供学位证书;

5.驾驶员岗位需提供驾驶证、安全驾驶记录(个人下载“交管12123APP”,进入我的驾驶证界面,在界面中选择“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可申请查询,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考核环节。

(三)考核

考核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理论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测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测试总成绩=理论×40%+面试×60%,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

(四)面试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提供与现场资格复审相同资料,面试结束后,依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及时电话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相关费用自行支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补录考试考核的综合成绩3个月内有效。对出现空缺的职位,由我大队在合格应聘者中进行调剂补录。

七、聘用

(一)聘用人员按照合同制管理。

(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期间,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3年后,根据应聘者表现和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

八、其他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二)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小组研究解决。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拨打招录点电话咨询。

(三)报名时间将会随着应聘者的报名情况提前截止(招满即止)。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7073119

联系邮箱:1154140380@qq.com


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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