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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来源:首创水务 时间:2024-03-22 作者:首创水务 浏览量: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优化公司专业人员结构和人员梯队,结合公司急需专业人才的现状,拟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生产运行岗2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好,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事业心,身体健康;

2.熟悉公文写作,具有扎实的综合文字功底和较强的管理、沟通、表达能力;

3.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无失信记录;

4.嘉兴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从事污水相关工作1年以上。

上述岗位要求涉及年龄、工作年限、户籍的,时间计算至2024年3月22日,实习工作不计入工作年限。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近亲属(包括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本人、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参与本次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采取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9日16:00。

报名网址: jrrp.jiarrc.com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学士学位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同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考试方式与内容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报名结束后,按资格初审结果确定招聘计划岗位考试方式。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的,进行笔试和面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1:3(含)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直接进行面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的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由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面试由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1.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入围面试。资格复审后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由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对进入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3.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以及录用后逾期不报到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聘用后与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3-87831636

监督电话:0573-87633831

招考平台咨询电话:15968361996、0573-87360199

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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