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宁市委社会工作部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由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中共海宁市委社会工作部所属参公事业单位海宁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服务中心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海宁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中共党员优先;
2.汉语言文学、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5.户籍不限,海宁市户籍优先;
6.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7.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7日下午4: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联系方式:87360199/15968361996(微信同步)
四、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应聘的。
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填写《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员工招聘报名表》。
2.招聘方式。初审结束后,视报名人数情况决定考试形式及入围面试比例。面试时,请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最高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等原件(用于校验)及其复印件(用于留存)。在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情况下,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政审对象。
3.体检、政审。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项目。体检费自理,无论体检是否合格概不退还体检费。
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即予以淘汰。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录用派遣。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与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定向劳动合同,以派遣方式进入工作岗位,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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