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青少年宫是共青团海宁市委下属公益性事业单位,是我市开展未成年人校外教育的重要活动场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3名和宣传干事1名,由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海宁市青少年宫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工作地点 |
1 | 科技教师 | 1 | 海宁市区(市区青少年宫) |
2 | 主持表演教师 | 1 | 海宁市区(市区青少年宫) |
3 | 故事演讲教师 | 1 | 袁花镇(袁花分宫) |
4 | 宣传干事 | 1 | 海宁市区(市区青少年宫) |
二、用工性质
劳务派遣制用工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相应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有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被录取,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不能在2024年7月30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
2.热爱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在校或工作期间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活动策划以及组织管理能力。
3.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其他条件
序号 | 岗位 | 学历要求 | 性别要求 | 专业要求 |
1 | 科技教师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计算机类、教育技术学专业 |
2 | 主持表演教师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 |
3 | 故事演讲教师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中国语言文学类、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 |
4 | 宣传干事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
*教师资格证。教师岗位报名时可以不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若聘用,须承诺2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26日下午16:00
2.联系电话:87360199/15968361996(微信同步)
3.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时间暂定6月2日,具体时间及流程另行通知。(除宣传干事岗位外均需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时请携带能体现业务成果、业务水平的证明材料或作品,各类获奖或荣誉证书原件)。
(二)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人员按照报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电话另行通知)准予参加考试。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填写《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应聘的。
(四)考试办法
考试由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三部分组成,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满分100分):按3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校外教育综合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2.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按30%计入综合成绩。技能测试检验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教学水平。
3.面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重点测试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
4.教师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只进行技能测试和面试。技能测试、面试分各占50%计入综合成绩。
5.宣传干事岗位只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
6.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五、考察、体检
1.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并列第一,则面试成绩高分者列为考察对象)。经考察发现因故意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或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的,考察一律不合格。考察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方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考察合格,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方决定是否递补进行再考察、体检。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与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需经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的待遇按海宁市青少年宫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双方继续履行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初聘期限为2年。
七、其他
1.咨询电话:朱老师 0573-87223221、13600566466
2.海宁市青少年宫常年招聘专业特长突出的教师,如有非本次招聘专业范围的人才,也可提交报名表(需注明非报本次招考),将择优聘为外聘老师。
热诚欢迎广大有志之士前来加盟,共创美好未来。
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1日
附件:
浙江省海宁市青少年宫简介
海宁市青少年宫成立于1982年12月,是由共青团海宁市委主管的公益性校外活动场所。目前活动场馆主要有水月亭西路本部、文宗路分宫、长安分宫、袁花分宫以及长安镇兴福村活动点,总面积27000多平方米,在岗教职工67人。
海宁市青少年宫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以“育人为本,公益为先,服务至诚,质量至上”为办宫宗旨,把全心全意为全市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开展思想道德建设、文艺体育、科学技术普及、劳动与社会实践、游戏娱乐等各类活动。每年举办各类活动300多场次,活动兴趣培训2500多个班,年总活动流量45.7万人次,创立了少先队队长学校、流动少年宫、公益小天使、小记者采风、各类比赛、夏冬令营等一系列启蒙思想、陶冶情操、增强能力、提高素养的少儿活动品牌,为我市青少年儿童提供了学习的课堂、活动的场所、展示的舞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
海宁市青少年宫被授予“全国先进青少年宫”、“浙江省校外教育先进单位”、“海宁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2005年被中宣部、教育部、文化部和团中央等十部委评为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银杏奖”优秀团队奖。2016年被评为“浙江省县(市、区)级优秀青少年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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