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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思睿人力招聘启事(派遣至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队)

来源:博思睿 时间:2024-06-18 作者:博思睿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由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硖石中队2人

二、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5日下午4:00。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联系方式:87360199/15968361996(微信同步)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作风正派,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团队协作精神,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硖石中

工作人员(2名)

执法辅助人员2名):

承担辖区巡查执勤,组织、协调、配合各类整治活动,行政强拆及其他“急难险要”的工作任务。

1.年龄40周岁以下;

2.高中及以上学历;

3.已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熟练驾驶手动挡汽车优先。

四、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证书、劳动合同(社保凭证)、退伍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现场填写《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2.招聘方式。从初审合格简历中,筛选后直接面试。报名人员请注意短信或电话,因个人原因错过此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后果自负。

请应聘者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合格标准以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准。体检费自理,无论体检是否合格,体检费概不退还。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与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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