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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思睿招聘派遣至海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来源:博思睿 时间:2024-07-15 作者:博思睿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由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海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22日下午4: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

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

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联系方式:87360199/15968361996(微信同步)

三、招聘条件

1.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作

风严谨,吃苦耐劳;

2.海宁市户籍,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待遇

6.2万/年(含单位部分社保公积金)

四、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

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填写《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

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

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应聘的。

2.招聘方式。从初审合格简历中,筛选后直接面试。报名人员请

注意短信或电话。因个人原因错过此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后果自负。

3.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

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

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

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项目,合

格标准以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准。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

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与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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