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968363323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国有企业招考

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来源: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时间:2024-07-20 作者: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浏览量:

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马桥街道经编产业园区,主要从事投资开发、物业管理和会议展览等业务。为落实退役军人就业“稳”“保”要求,按照上级有关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政策要求,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现针对退役军人群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计划

企业文化策划宣传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退役军人;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会熟练操作office软件;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海宁户籍,性别不限;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6.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有一定文艺特长,能适应常年出差。

上述要求涉及年龄、工作年限、户籍的,时间计算至2024年7月20日,实习工作不计入工作年限。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2)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根据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工资及绩效规定执行。

1.年薪约10万(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不含出差补贴)。

2.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四、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0日—2024年7月26日下午4: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同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审查的理由;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考试方式与内容。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考试。

报名结束,按资格审查结果,当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当同一岗位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大于等于3:1时,根据报名情况,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筛选后组织考试(考试形式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请注意手机电话及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此次招聘的任何环节通知,后果自负。请应聘者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以及录用后逾期不报到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后与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招考平台咨询电话:15968361996、0573-87360199

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0日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客服服务热线
15968363323
工作日 8:30-17:00
关于我们
产品与服务
网站特色
咨询反馈
协议
隐私
说明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07-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嘉睿人力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201526 浙ICP备16032054号-1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07号

地址:地址: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 EMAIL:zghnrc@126.com

ICP经营许可证:浙B2-20201526 人力资源证: 330481202002280002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