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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思睿招聘(派遣至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博思睿 时间:2024-09-24 作者:博思睿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由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海宁市户籍,年龄30周岁及以下;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行政管理专业、工商管理专业,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窗口、基层服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工作地点

该岗位派遣至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地点在长安市场监管分局。

四、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6日下午4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联系方式:87360199/15968361996(微信同步)

五、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填写《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应聘的。

2、招聘方式。简历筛选后直接进行面试。

请应聘者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4、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与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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