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副厨1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食堂副厨1名
工作地点:硖石街道江南大道682号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和职业素质,作风正派,遵守工作纪律,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不良嗜好;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传染病史,报名时需提供健康证明;
3.有厨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集体食堂丛业经验者优先;
4.海宁市户籍,45 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工作积极肯干,能吃苦耐劳适应加班,具备一定的团队协作经验,服从领导,遵守单位食堂管理。
三、工作内容及福利待遇
1.工作内容:协助主厨准备40人左右早餐及中餐(面食、摆盘、切配等),其他工作以主厨安排为准。
2.福利待遇:双休、法定假日、五险一金。
四、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08日-2024年10月15日下午4: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联系方式:87360199/15968361996(微信同步)
五、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填写《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应聘的。
2.招聘方式。从初审合格简历中,筛选后直接面试。报名人员请注意短信或电话,因个人原因错过此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后果自负。不入围面试人员不作另行通知。
请应聘者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4.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与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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