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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思睿人力招聘启事(派遣至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队)

来源:博思睿 时间:2024-10-21 作者:博思睿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由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执法科工作人员1人

二、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8日,上午08:30至下午4:30。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联系方式:87289093/15968361996(微信同步)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作风正派,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团队协作精神,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综合执法科

工作人员(1人):

建筑垃圾管理外勤岗(1名):

参与建筑垃圾监管考核,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1.大专及以上学历,懂电脑基本操作,熟练使用Office(excel)相关软件,有一定文书写作功底;

2.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海宁市户籍;

3.已取得机动车C1并有1年以上驾龄,能熟练驾驶手动挡汽车。

四、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证书、劳动合同(社保凭证)、退伍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现场填写《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2.考试。简历进行筛选后采用直接面试办法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与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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