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由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海宁市人武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职民兵教练员(人武部)1名
二、招聘条件
海宁市专职民兵教练员,主要担负全市专武干部、民兵干部和民兵分队共同课目、专业课目的教学与训练;协助完成应征青年役前训练、学生军训;以及军事机关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招聘对象为退役军人,重点选拔具备“四会”教学能力和任教经历的退役士兵。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海宁市户籍(以2025年1月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武装工作。
4.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1月2日至2007年1月2日期间出生)。
5.男性。
6.2年以上部队服役经历。
7.大专以上学历。
8.符合基干民兵政治考核条件。
9.具备“四会”教学能力,能胜任组训任教、机关业务处理和值班执勤等工作,可以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有一定公文处理能力。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参加过反恐维稳、抢险救灾、重要安保警戒等重大军事行动任务,有立功记录的;
2.具有师旅级以上教导机构任教经历的;
3.参加师旅级以上单位军事比武取得名次或被师旅级以上单位评为优秀“四会”教练员的。
三、招聘程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由市人武部具体组织实施,包括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8日下午4: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网址:http://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联系方式:87360199/15968361996(微信同步)
(二)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填写《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审查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体能测试
主要进行3000米跑和引体向上,以上两项测试全部合格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体测标准依据军队文职人员体能考核标准具体实施)。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主要检验报考人员机关业务工作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等。本次招考和面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试辅导培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考试举办方或命题组等名义开设辅导班,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
(六)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考队列教学法,具体评分规则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七)面试和心理测试
面试对象综合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1:3确定。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和仪表形象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心理测试主要利用专业系统进行并评定。面试和心理测试都合格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分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排名。若有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自理,无论体检是否合格,体检费概不退还。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要求参照基干民兵政治考核标准执行。出现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有关待遇和保障
(一)薪酬
专职民兵教练员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年人均8.2万元左右(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薪酬待遇根据综合表现、年度考核结果等实行动态调整。
(二)住宿及服装
平时不安排集中居住,不分配住房。担负训练任务期间,同集训队居住,统一保障伙食;处理机关辅助性业务期间,参照所在工作单位就餐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发放服装。
(三)休假
带薪年休假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执行。
五、其它
1.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公告,均在海宁市人才网(https://www.hnrcrs.com/)予以公布。
2.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3.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等有关事宜待招考报名结束后,由海宁市人武部相关业务经办人员负责逐人通知和明确,请各位考生确保联系方式填写正确,并保持通信媒介的畅通。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人武部负责解释。
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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