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968363323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培训招生

2020年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招生简章

来源:jr 时间:2021-04-01 作者:jr 浏览量: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的最基层承担者,需要具备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娴熟的沟通与交流能力。

一、适用对象

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在职员工。

主要从事行政人事和劳动关系相关人员,如:

1)从事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人力资源和劳动关系管理的人员;

2)从事社会保险、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劳务派遣、劳务租赁、人才租赁、猎头、律师行业涉及劳动关系的相关人员;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特别是基层从事劳动关系、劳动工资、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以及相关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

(4)地方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工会从事集体合同、集体协商、民主管理等人员;企业调解、行业调解、街道(乡镇)调解以及人民调解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 以上。

(5)具有博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注:申报条件中所说的“相关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法学社会学等。

申报条件中所说的“相关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例如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劳动保障协理员三级助理社会工作师等。

三、培训方式

专家面授:专家亲临面授指导、典型案例分析等。

四、培训及考试安排

培训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考试地点:海宁

五、咨询方式与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

报名地点: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5号窗口(海州东路548号)

咨询电话:87221332 / 15968363389(微信同步)

报名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②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具体详情与费用可来电咨询或微信咨询,额满开班。

海宁市启航职业培训学校

2020年05月07日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客服服务热线
15968363323
工作日 8:30-17:00
关于我们
产品与服务
网站特色
咨询反馈
协议
隐私
说明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07-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嘉睿人力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201526 浙ICP备16032054号-1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07号

地址:地址: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 EMAIL:zghnrc@126.com

ICP经营许可证:浙B2-20201526 人力资源证: 330481202002280002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