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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补贴常见问题解答(不定期更新)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时间:2021-04-01 作者: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生活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自我局开展常态化大学生生活补贴受理工作以来,受到大学生及社会的广泛关注,现收集整理了补贴受理期间的一些集中性问题进行统一回复,供大学生申请时参考。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9日




1.问:我是海宁本地人可以享受生活补贴这个政策吗?

答:可以。大学生生活补贴与户籍无关,不受户籍限制。

2.问:只有2020年1月1日之后新参加工作的才可以享受生活补贴吗?

答:是的,本补贴享受依据是《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来海宁就业创业若干意见》(海政办发〔2020〕70号),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参加工作时间以社保缴纳时间为准。

3.问:我是2020年应届毕业生,2020年6月份毕业,但是在2019年12月在公司实习期间就已经缴纳社保了,我还可以申请吗?

答:应届毕业生毕业前已经缴纳社保了,其具体参加工作时间仍旧从毕业后认定起,符合申请条件的仍可以享受生活补贴。

4.问:我是2020年6月份毕业的,6月份就已经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了,请问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答:6月份毕业的大学生,尽管6月份公司已经缴纳社保,到11月份社保也已经缴纳满6个月,但是网上申请的时候会出现毕业未满6个月无法申请的提示。因为每个人的毕业时间不同,毕业计算默认从毕业次月算起,也就是说7月份算起满6个月的话要12月份,问题中的申请人可以在2021年1月份申请。

5.问:我是2020年6月份到海宁参加工作,但是中途更换过工作,也就是说6至8月份在A公司,9月份换工作到B公司了,我还能申请吗?

答:中途更换工作的,请确保劳动合同和社保连续,中断的将无法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时,除了B公司的劳动合同还需提供上一家单位A公司的劳动合同。

6.问:我网上申请是否通过,怎么查看?我收到短信说我不符合申请条件,是什么原因?

答:申请过程中,会根据审核的不同阶段发送短信至申请人预留手机号码,也可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海宁人才云平台-个人中心或浙里办-嘉兴人才码-个人中心查看。审核过程中如收到短信未通过的,也可以在该栏目中查看未通过原因。

7.问:我已经申请并审核通过了,那么生活补贴什么时候才能到账?

答:目前生活补贴审核受理时采用“常态化受理,按季度拨付”的原则进行,也就是4季度审核通过的人,会在次年的1季度完成公示及拨付手续,请耐心等待。举例:2021年1月提出申请的,如果没有问题工作人员会尽快审核,但是1月申请的人员会同3月份申请的人员一并在4月份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才会统一进入拨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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