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关于常态化开展大学生生活补贴及留用奖励申报受理工作的通知》(海人社〔2020〕60号),现将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报审核通过的拟发放人员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大学生生活补贴将进行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公示期为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有关意见来电来信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87222080;89232816。
地址: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社保局1号楼413室。
同时,我局收集整理了补贴受理期间的一些集中性问题进行统一回复,供大学生申请时参考。https://www.hnrcrs.com/article/artc/8/8679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1日
附件1:2020年大学生生活补贴拟发放名单公示(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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