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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态化开展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才办 时间:2021-06-08 作者:海宁市人才网 浏览量:

根据上级和我市数字化改革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掌握我市人才队伍情况充实人才数据库信息,提升服务人才能力,现就常态化开展人才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全市各用人单位在职在岗的符合我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见附件1)的各类人才(不含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认定程序

人才可通过以下2种方式之一进行线上认定:

1.电脑端:登录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https://service.jxrsrc.com:8081/),在人才认定模块中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证明材料,市人力社保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将以短信方式告知认定结果

2.手机端:下载安装“浙里办”APP或支付宝,登录后搜索“嘉兴人才码”,在人才认定模块中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证明材料,市人力社保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将以短信方式告知认定结果

具体认定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结果运用

人才服务云平台和人才码建设工作是今年人才服务数字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聚焦人才创新创业全生命周期,横向集成各部门人才服务事项,纵向打通省、市、县人才服务数据,打造综合性的线上人才服务枢纽。人才享受人才服务云平台和人才码各类服务事项的前提条件就是完成人才认定。认定审核通过的,将在个人信息页面显示相应人才分类层次,人才根据分类层次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享受相应政策支持和人才服务。

有关要求

(一)人才认定工作是掌握人才信息、提升服务能力的基础,镇、街道、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发动所属单位开展人才排摸,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才开展人才认定

(二)单位和个人须认定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当事人纳入征信档案,影响后期单位和个人各类奖补政策申报



附件:1.海宁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2021年)

2.人才认定操作指南


202167


附件1

海宁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2021年).doc


附件2

人才认定操作指南20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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