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关于常态化开展大学生生活补贴及留用奖励申报受理工作的通知》(海人社〔2020〕60号),现将2021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申报审核通过的拟发放人员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大学生生活补贴将进行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公示期为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有关意见来电来信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87222080;89232816。
地址: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社保局1号楼413室。
附件:2021 年第二季度大学生生活补贴拟发放名单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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