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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来源:海宁市人才网 时间:2022-03-01 作者:海宁市人才网 浏览量:

海宁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系海宁市实业集团下属国有企业,由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管,主要从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城市化研究、工程咨询及市政设计等工作。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中层技术(管理)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中层技术(管理)人员岗位1人。

二、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23月1日至2022315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材料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并注意核实邮件是否发送成功。

三、招聘条件

1.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工作,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作风严谨,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2228日。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应聘的。

四、岗位条件、薪酬待遇

1.岗位条件

1)年龄30-40周岁(198231-199231日期间出生);

2)建筑学、城市规划或城乡规划专业,具有6年(含)以上本专工作经验;

3)注册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优先考虑。

2.薪酬

薪酬待遇根据海宁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如:五险一金、带薪年休假、疗休养、工作餐、年度体检、生日福利、节日福利。

3.合同签订后,设一年的考察期或一个月试用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络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202231315

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为放弃

收件邮箱:346993548@qq.com

(二)报名资格材料

网络邮件报名: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电子文件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同时提供近期一寸彩照1张。

填写《海宁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限公司招聘报名表》,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方式与内容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考试。

报名结束,按资格初审结果,当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当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3∶1且小于5:1时,采用直接面试办法。直接面试的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且并列综合成绩第一名的,组织并列考生参加第二次面试);

当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5∶1时,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及专业能力,面试注重对应聘者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考察了解,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按笔试40%和面试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靠前)。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https://www.hnrcrs.com)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才网(https://www.hnrcrs.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728706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监督电话:0573-87295070

附件 海宁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doc


海宁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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