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引进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实施办法》(海人社〔2023〕79号)文件精神,现就常态化开展海宁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23年12月1日(含)后,由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财政级次在我市范围内的企业首次从海宁市外正式引进的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人员,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引进时符合当年度《海宁市2023-2025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相关条件要求的人才。
(二)引进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范围包括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政级次在我市范围内,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入选我市时尚产业“时尚名企”名单的企业;
2.泛半导体产业企业(具体以市泛半导体产业领导小组确定的泛半导体企业名单为准);
3.生命健康产业企业(具体以市生命健康产业领导小组确定的生命健康企业名单为准);
4.列入“潮城英才”计划的创业领军人才企业;
5.其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等确定的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企业,具体以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确定的产业领域为准。
上述第1类企业在政策有效期内从市外新引进或企业内部培育晋升的人才,或第2至4类企业引进的从事研发或技术岗位的人才,或第1至5类企业引进的取得国际工业联盟或国际行业协会职业技术证书的人才,引进前有5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的,可不受《目录》条件限制。
二、申报程序
(一)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https://service.jxrsrc.com:8081/#/),定位至海宁后选择法人登录进入紧缺人才认定模块进行申报,按页面提示准确完整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完成后进行提交,具体申报指南与用人单位确认书模板见下方附件。(注意:申报前如人才未做过人才认定的需人才本人先在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或手机“浙里办”APP-“嘉兴人才码”中完成人才认定后再进行紧缺人才认定申请)
(二)原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社会保险补贴申报为个人端申请,申报方式请参照:https://www.hnrcrs.com/article/index.php?c=show&id=8751
(三)审核认定。市人力社保局在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完成上季度全部申报人员的审核,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市人力社保局发文公布紧缺人才名单。
三、其他事项
(一)通知中涉及的相关《办法》及《目录》可在海宁市政府门户网站、海宁市人才网、潮城英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查阅。申报认定条件涉及的社保参保情况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代为查询,对查询后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将予以退回。
(二)企业和个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企业和当事人纳入征信档案,依照有关规定追缴相关资助资金,企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个人终身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推荐使用IE或谷歌浏览器,如用360浏览器请切换为“极速模式”,“兼容模式”会导致页面显示不正常。
(四)已认定紧缺人才的工作补贴申报工作另行通知,可关注海宁市人才网、潮城英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通知公告栏目。
四、特别提醒
2023年12月1日起引进的紧缺人才对照《海宁市2023-2025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条件要求认定海宁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引进的人才最晚于2024年6月30日前对照原办法及《海宁市2022-2023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条件要求完成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认定,逾期不再受理其资格认定。
联系电话:89232853、89232852。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
1.2023年12月1日后引进人才适用政策:
海人社〔2023〕79号(海宁市引进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实施办法).pdf
2023年12月1日后紧缺人才认定企业端申报指南:
紧缺人才用人单位确认书(2023年12月1日后引进).xls
2.2022年1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引进人才适用政策:
海人社〔2020〕74号海宁市引进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实施办法.pdf
海人社[2021]84号关于公布海宁市2022-2023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