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来人、来信、来电向海宁市人民法院,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钱江西路86号,联系电话:0573-87017115)反映,反映时提倡使用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海宁市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