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由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城市管理人员 35名
二、招聘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作风正派,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团队协作精神,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肢体残疾及其他明显疾病特征;
4、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户籍不限;
6、主要从事黄湾镇区域内市容市貌管理、店铺摊贩管理、便民售卖点管理、绿化草坪及非机动车道违停车辆劝导处置、犬类管理、越门经营劝导等城市管理工作;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月8日下午3: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联系方式:87360199/15968361996(微信同步)
四、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填写《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应聘的。
2、招聘方式。简历筛选后直接进行面试。
请应聘者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无论体检是否合格,体检费概不退还。
4、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与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